2025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2-26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5〕513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各乡镇(街道)转发通知,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各相关乡镇(街道)遴选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等程序,认定3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2025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受贴息的贷款总额为3283.1万元,贷款贴息资金为5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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