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第50条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21〕15号)的具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中心街548号,邮编110500,联系电话024-873470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促进了康平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线上线下全方面拓宽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增强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166条,其中行政许可2015条,行政处罚149条,行政强制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康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1年,县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传递工作信息的操作流程,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信息栏、公告栏、实体和网络纳税人学堂、税收执法公示平台等多种渠道,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县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主动接收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条例新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信息公开创新性不足,需要进一步主动深入,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及时高效。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税企活动。探索推进税收宣传、政策解读新途径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政策解读,全方位宣传落实惠民利企的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的能力。三是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有效沟通、快速响应。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涉税业务的难点,不断创新深化公开内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全面、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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