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各部门始终保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高度关注,全面公开全局各部门职能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对群众政策和业务办理等咨询进行了热情详细的回答,认真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深入浅出解读,确保群众知晓、理解、掌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9条,其中,政府网站26条,政务新媒体4723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交办、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确保可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公开,不可公开信息及时反馈。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定,发文均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公开信息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基层基础阵地,切实促进政务公开、政策宣传落到基层、扎根群众。对派出所及窗口单位办公地点、办公时间以及办公咨询电话一并对外公开,以确保群众知晓办理相关事项需要的要件、办理时限以及审批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3 | ||
行政强制 | 5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9.5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里,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基层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频繁,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容易出现工作断档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培训力度,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变化,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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