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2-07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公开信息87条,内容涉及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等工作动态,其中康平县政府网公开信息3条,现场公开信息84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我局充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现场公布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在局办公场所公布了其主要职能;二是现场公布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在农机办事大厅公布了办理事项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流程图、注明了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三是在招标网发布信息招标及中标信息。

(三)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督促协调、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落实谁负责、谁接待、谁办理的原则,一包到底。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时没条件解决的,给予解释和预约;不能办理的,做政策解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工作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1

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9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康平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现场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今后采取公示栏、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多种形式在中心及各部门办公场所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没有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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