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医疗保险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信息科开展。在县政府信息科的统筹部署下,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2019年,充分运用电视等媒体发布医保信息,在康平电视台开展各类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在康平电视台滚动播出《关于严厉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公告》,在定点医院和药店、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公告、标语,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和“政务公开普法五进”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全年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开展政策咨询5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借助居民医保筹资开展入户宣传,切实做牢宣传推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98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平台建设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知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认真谋划筹建医疗保障局网站、微博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智慧沈阳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
康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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