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刘 畅同志任康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王译聪同志任康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庚 昕同志任康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王喜岩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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