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
文章来源: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一、2026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额度

按照沈财农【2021】448号文件《沈阳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要求的提取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9.0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0.9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16万元),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评审与项目监管。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结余55.375119万元,结余资金用于2026年项目建设。本年度可分配资金额度共546.295119万元。

二、资金的使用方向及重点

衔接资金用于支持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可安排小型基础设施等支出。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支持民族乡村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民族乡村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特色村寨发展。

三、项目和资金安排

2026年,在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核心,主要实施项目:

1.西关屯乡:2026年西关屯乡姜家沟村设施农业大棚项目(少数民族发展);

2.东升乡:2026年东升乡胜官路边沟及硬覆盖项目(少数民族发展);

3.柳树屯乡:2026年柳树屯乡柳树村硬覆盖项目(少数民族发展);

4.沙金台乡:2026年沙金台乡双庙子村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

5.柳树屯乡:2026年柳树屯乡新立村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

以上5个项目建成后能够拓宽农民稳定增收与就近就业渠道,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及生产生活设施短板。计划使用资金546.2951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08万元、市级资金399.84万元、结余资金55.375119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实施责任主体分别为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东升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和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周期为2026年3月—10月。

项目管理费9.0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评审、监理、验收、委托业务等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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