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场站: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者补 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1]300号) 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即生产者补贴(稻谷、玉 米大豆) 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稻 谷、玉米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即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即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保障农民 利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放程序。
抓好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切实做好补贴 面积申报、核实、公示等基础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面积统计 核查、抽查核验等工作.严格履职尽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贴面积真实准确,严禁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 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场站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三种作物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统计核实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完成面积统计核实。具体时间为8月8日前把最后申报补贴 面积汇总表签字盖章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室(217室) .
2、目标价格补贴即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实施方案仍延用原有方案,不再出新的方案,即仍执行《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稻谷生产者补贴 政策落实方案(试行) 的通知》(沈财流[2019] 45号) 、《沈 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统筹玉米和 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沈财流[2017]
474号) .
附件: 1、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产者 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1] 300 号)
2、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即生产者 补贴(稻谷、玉米大豆) 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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