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
需提供要件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人自备)
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图(内、外网)(申请人自备)
③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3ca7388-b4fa-4428-9dbf-bf020bace786&taskid=03f412ad-a17c-46d2-98a0-e1b019dda7e5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62839668咨询投诉。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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