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需提供要件
①规划部门意见(政府部门核发)
②城市临时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申请书(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5dd0a285-3205-4d75-9cd4-8402dcdc81d1&taskid=5ac9f6f3-1c96-4c75-be14-f0cb8f25af49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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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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