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需提供要件

①临时(挖掘、施工工地)占道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②规划部门意见(政府部门核发)

③施工方案(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70eb5436-b70e-486f-9489-2c2f838b4a36&taskid=dd522ee4-eab8-49b8-a084-866810dcd713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62839668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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