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它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许可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拆除照明设施,在照明设施的地下管线上方施工,在照明设施上外接电源,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他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的,必须经市政公用设施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需提供要件
①利用照明设施架设通讯、广播及其它电器设备和设置广告申请表(申请人自备)
②与户外广告管理部门签订的户外广告出让合同(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1498635-41b9-468f-8136-55c3d327f3fd&taskid=5c96b0f5-e08f-45e5-82fc-c1022b2bdc3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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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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