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需提供要件

①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②道路(桥梁)荷载证明 (第三方出具)

③车辆行车路线示意图(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0428bc5e-b656-4749-a2c3-7dfb723a5e26&taskid=f5beade5-0c85-48df-8dfb-e01273b1adf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62839668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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