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延续
文章来源: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需提供要件

    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①排水许可申请表(既有用户新申请、基坑降水用户)(申请人自备)

②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水质达标排放承诺书(既有用户或基坑降水用户)(申请人自备)

③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既有用户)(申请人自备)

④排水许可证(旧证副本)(申请人自备)

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康平县迎宾路 99A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改专区 07号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searchnew/index?wd=%E5%9F%8E%E9%95%87%E6%B1%A1%E6%B0%B4%E6%8E%92%E5%85%A5%E6%8E%92%E6%B0%B4%E7%AE%A1%E7%BD%91%E8%AE%B8%E5%8F%AF-%E5%BB%B6%E7%BB%AD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62839668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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