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清水莲藕(蔬菜制品)、水煮贡菜(蔬菜制品)等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监督抽检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4年辽宁沈阳市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信息中涉及我县3家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的3样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经营的这3样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康平县海州乡万家来超市经营的清水莲藕(蔬菜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0.1/kg,实测值0.148。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依据:GB 5009.34-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第一法 酸碱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城子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用农产品清水莲藕(蔬菜制品)的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清水莲藕(蔬菜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城子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7.2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已启动召回程序。

康平县同惠商场经营的水煮贡菜(蔬菜制品)

(二)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0.1/kg,实测值0.148。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依据:GB 5009.34-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第一法 酸碱滴定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官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官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已启动召回程序。

康平县康平镇符海军蔬菜点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0.01/kg,实测值0.030。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问题项目噻虫嗪,标准指标:≤0.3/kg,实测值2.9.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用农产品豇豆的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豇豆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已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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