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二季度我县开展了生猪政策性统保工作,按照《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二次遴选结果的通知》([2021]295号)文件规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负责县域内所有乡镇街道(除康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自养及放养场户、辽宁新望食品有限公司放养场户、沈阳新峰扬翔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放养场户、新民金泰扬翔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放养场户、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放养场户)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猪政策性统保业务;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负责康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自养及放养场户)的生猪政策性统保业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负责辽宁新望食品有限公司(放养场户)、辽宁大北农畜牧有限公司(放养户)的生猪政策性统保业务;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负责沈阳新峰扬翔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放养场户)、新民金泰扬翔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放养场户)的生猪政策性统保业务。
康平县2024年第一、二季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工作中奶牛参保3户,投保1.4786万头,保费资金621.012万元;育肥猪参保4623户,投保53.8519万头,保费总额2261.7798万元;能繁母猪参保9户,投保0.716万头,保费总额64.44万元。保额总计2947.2318万元,共需县级配套补贴资金147.36159万元(壹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壹拾伍元玖角)(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102.30114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4.158万元、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40.90245万元)。现对应拨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的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47.36159万元(壹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壹拾伍元玖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87372899。
附件:康平县2024年度第一、二季度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xls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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