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卧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开发区管委员会、减灾委成员单位:
11月21日,省政府值班室发布气象值班信息第311期,25日我省将出现今冬首场大范围雨雪天气,西北部和东北部有大雪到暴雪,中南部有中雪。为进一步做好此次降雪寒潮大风天气应对工作,现就有关安全防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一)加强气象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组织专家科学分析天气变化态势,按照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客观制作和发布雪灾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专业持。
(二)做好行业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电力、通信等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本行业领域出现的险情灾情,及时分析研判雪灾对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后续影响等,及时发布行业预警,强化本行业领域防御应对工作。
(三)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各地区要及时组织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要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通过手机短信群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同时在农村地区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吹哨、敲锣等方式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防灾避灾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延误发布和擅自更改气象预警信息。
二、做好防御应对工作
(一)加强协调联动
各地区要加强应急联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调度、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横向沟通,明确联络员,检查通信设施设备等,确保沟通联络渠道畅通,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加强信息共享,并按信息报告流程、时限等要求,做好雪灾防御期间的信息报告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雪灾天气出现前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统筹安排本地区、本行业专业力量对道路、桥梁、在建工程、危房险房、农业生产设施及相关重点领域企业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雪灾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做好力量预设
各地区重点在交通、公安、卫健、住建、应急、农业农村、消防、电力、通信等相关行业,根据预警信息,统筹、合理、提前谋划应急抢险救援力量预设,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点路段等执勤备勤工作。
(四)检查物资装备
各地区要及时检查、调度、协调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的准备情况,及时评估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现状与满足应对各等级暴雪冰冻灾害的适应能力,及时更新补充完善。
三、加强信息报告
各地区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积极主动部署防御工作,组织辖区乡镇(街道)及各单位对灾情信息及时整理,及时向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报告,并持续做好相关信息的续报工作,确保灾情信息不断更新。
四、组织开展领域防御工作
结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下20个领域开展相关防御工作:
(1)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
(2)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社会面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
(3)教育部门协调各类学校做好减灾自救,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校园校舍等除雪加固,确保在校师生安全;组织研判灾情险情,必要时做好各类学校停课安排。
(4)公安部门指导、协助受灾地加强交通疏导、管制和社会治安管控。
(5)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抢险救灾需求,及时协调有关企业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等准备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做好城乡供电保障。
(6)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各级公路的除雪除冰防滑,迅速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打通县内国道、重要省道等,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及时组织对公路被困车辆司乘人员实施紧急救助。加强对陆运交通枢纽的管理;指导做好雪灾期间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安全运营工作;及时统计报告交通领域灾情信息。
(7)住建部门组织、指导受灾地做好城市主干道、市政设施除雪除冰工作,调度掌握受灾地供水、供气、供热等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协调抢险力量、物资等进行支援,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8)自然资源部门及时组织专家研判,做好雪灾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9)文化旅游部门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和文化场馆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检查督促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等关停和应对措施情况;根据救援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10)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统计报送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指导农户、畜牧企业、养殖业户等开展生产自救相关工作。
(11)商务部门组织协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好米面油、肉蛋奶、方便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市场运行平稳。
(12)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机构做好雪灾防御工作,指导受灾地政府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3)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收集、汇总灾情信息,为灾后评估工作做好准备;做好救灾物资调集拨付等相关准备工作;指导矿山、危化等企业加强雪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协调对接军队、民兵力量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14)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油、气等能源要素的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安排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保障工作。
(15)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品市场秩序的监管工作,打击处理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16)卫健部门组织充足的医疗救护力量、药品、器械等医疗资源,及时转运、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17)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指导做好雪灾期间综合救援相关工作。
(18)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行动态监测,指导受灾地电力部门抢修电力设施设备,协调做好专业抢修力量备勤,必要予以支援,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及时统计报告电力领域灾情信息。
(19)供气、供暖、供水等企业做好动态运行监测,协调做好专业抢修力量备勤,必要予以支援,全力保障正常运行。
(20)通讯运营企业加强通讯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组织、指导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对受灾地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设备迅速进行抢修恢复,确保通信畅通;协调做好通讯应急力量、通讯应急设备等准备工作。
(21)相关保险企业做好因灾理赔相关工作。
各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五、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灾害信息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严阵以待,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确保通讯畅通。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遇有突发灾情,要按照要求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向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7266577)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康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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