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为做好全省失业保险提升技能补贴工作,按照《关于辽宁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杜(2017) 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1) 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 10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证书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2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地或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也可通过“辽宁人社”手机APP线上申请),逾期不受理。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请人参保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通过线上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经办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证书查询核验网站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p://zscx.osta.org.cn/)。经办机构要将证书核验信息作为业务档案留存。

(三)公示。以市为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第7-14位用“”号代替)、申请人所在单位、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核发时间、补贴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并受理组织和个人的监督举报。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各市要对拟发放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进行汇总,纳入到次月失业保险待遇拨付计划中,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流程申请资金,待省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进行发放。对发放失败数据,经办机构应及时进行确认和修改,并参照失业保险待遇不成功发放流程纳入到对应的拨付计划中进行发放。

四、其他情况

严格落实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简化经办要件的工作要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不再留存申请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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