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文章来源:康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对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经核准执业登记的许可。
需提供要件
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历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申请人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务农的经历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所在教育科研部门、民营企业同意申请人兼职执业的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资料来源:申请人)
⑧具有两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⑨参加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 :
康平县迎宾路 99-A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3 号执法专区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 100 号司法局二楼康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②网上办 :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 网上办”方式 。确需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 024-62317148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 024-62317706咨询投诉。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辽公网安备 210123020000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5]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