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县级行政机关、政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各乡(镇)政府决算进行审计;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县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及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对我县接受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及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要地位的合资合作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我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优抚救济费、救灾扶贫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收支进行审计;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事项进行审计,对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进行审计;行政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有关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审计局系政府机关单位,为一个独立编制机构。下设办公室、文行科、经责科、环保科、农林科、法规科、社保科、投资一科、投资二科等9个科室及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和资源环保审计办公室等2个事业单位。
三、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各项经费均为财政拨款,各项支出均按财政要求支出。
2018年收支年初预算为2640298.00元,决算数为3193142.00元,增加552844.00元,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经费调整、补发工资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三公经费发生。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审计局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0725.00元,2017年度审计局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82560.00元,同比增长8165.00元,原因为工作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康平县审计局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平县审计局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康平县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2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人员变动的情况没有前瞻性;二是缺少一些项目的相关预算。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在思想上明确预算的重要性;二是加强支出的管理。三是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完成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要求。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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