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安全生产、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综治信访、镇村建设、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2、机构情况:1个
3、人员情况:与上年比较,行政在职人员减少6人,原因是工作调动。退休人员归社保开支。
二、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24万元,较上年增加127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了。本年支出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医疗卫生支出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节能环保支出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城乡社区支出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农林水支出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其他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
三、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支出54.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支出9.6万元、印刷费支出3.7万元、电费支出5.8万元、邮电费支出3万元、取暖费支出8万元、差旅费支出5.6万元,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4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为0。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12.3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8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用,我单位2017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拥有汽车1辆;公务接待费用8.5万元,共接待120批次、1300人次(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和业务交流)。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康平县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共有国有资产331.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5.00平方米,价值14.26万元,占总资产的4.29%;业务用房1723.00平方米,价值204.2万元,占总资产的61.54%;其他用房572.00平方米,价值38.9万元,占总资产的11.72%;其他车辆5台,价值38.56万元,占总资产的11.62%,其他固定资产35.91万元,占总资产的10.83%。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不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故无绩效评价情况公开。
八、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康平县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