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公告 (第2号)
文章来源: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08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相关规定,拟召开“康平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康平县水利局1号楼2楼会议室

二、康平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方案

普通居民生活用水3.3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服务业用水4.00元/吨;特业(洗车、洗浴、美发等高用水行业)用水6.00元/吨。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2018】28号)、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辽发改成本【2021]69号)、《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测算导则》(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DB21/T3976-2024)等有关规定,以康平县鑫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至2025年《供水成本调查表》等资料为基础,参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核字【2026]1311009100号《康平县农村地区集中供水成本专项审核报告》数据,依据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做出成本调查结论。经对鑫康水务公司申报成本的核查,并按照相关文件及行业标准进行调整,核定2025年度康平县农村集中供水成本总额3933102.19元。经测算单位供水成本为4.84元/m³。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刘斯曼 李旭阳 李德刚 

(二)听证代表

1.消费者代表:(28人)

梁宇航(张强镇)    李强(张强镇)

王立波(沙金台乡)    钱友茂(沙金台乡)

皮宪伟(柳树屯乡)    梁玉英(柳树屯乡)

伊贺光(二牛所口镇)    王洪生(二牛所口镇)

崔士红(方家屯镇)    刘宏义(方家屯镇)

于立洋(西关屯乡)    杨航(西关屯乡)

张天凤(东升乡)    王岩(东升乡)

吴迪(小城子镇)    曹扩(小城子镇)

刘磊(海洲窝堡乡)    张明旭(海洲窝堡乡)

李浩(北四家子乡)    张勇(北四家子乡)

张金秋(两家子乡)    张峰(两家子乡)

吴志国(郝官屯镇)    韩平(郝官屯镇)

崔鹏(东关街道)    刘洋(东关街道)

李志刚(北三家子街道)    李恩来(北三家子街道)

2.经营者代表:(3人)

樊卓昊(鑫康水务公司)    李贺(鑫康水务公司)

刘陆洋(鑫康水务公司)

3.人大代表:(1人)冯学祎

4.政协委员:(1人)邢宏侠

5.专家学者:(2人)周冷(水利局)包影(司法局)

6.部门代表:(6人)

孔祥民(纪委监委)    隋立明(县委宣传部)

王良(市场局)        刘刚(市场局-消协)

李兴君(司法局)      陈晶晶(发改局-营商)

7.新闻媒体:(2人)

张乐(融媒体中心)    刘高杨(融媒体中心)

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发改局,同时提交书面意见。特此公告。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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