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餐具等8批次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抽检监测(县级本级) 2024年辽宁沈阳康平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信息中涉及我县8家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的8样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餐具等不合格。现将经营的这8样不合格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餐具等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康平镇张记小涛手擀面店使用的圆形餐碟(重复使用餐具)

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面积为50平方厘米,带回2张大肠菌群纸片。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验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附录B B.2 纸片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圆形餐碟(重复使用餐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责令整改。

2.康平县康平镇张记小涛手擀面店使用的方形餐碟(重复使用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面积为50平方厘米,带回2张大肠菌群纸片。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检验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附录B B.2 纸片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方形餐碟(重复使用餐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责令整改。

3、康平县康平镇程柳聚园果蔬生鲜商店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5 ,实测值0.86.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螺丝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康平县康平镇程柳聚园果蔬生鲜商店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4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4.康平县康平镇张凤云鑫聚园生鲜商店经营的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5 ,实测值0.62.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尖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生鲜商店经营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5. 康平县胜利供销社文华综合服务站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2 ,实测值0.53.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综合服务站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40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6.康平县胜利街道道楠综合副食商店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2 ,实测值0.65.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康平县胜利街道道楠综合副食商店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7.康平县康平镇宜家兴隆购物广场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5 ,实测值0.62.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螺丝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康平县康平镇宜家兴隆购物广场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8.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 ≤0.2 ,实测值0.34.单项判定,不合格。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噻虫嗪及其代谢物噻虫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蔬菜点送达了有问题项目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康平万家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对蔬菜点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5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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