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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康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康平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康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康平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康人大发〔2023〕32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措施,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约束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根据沈阳市《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沈财资〔2018〕501号)、沈阳市《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沈财资〔2020〕589号)文件、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机管发〔2020〕14号)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国有资产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增强管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三位一体。一是在资产配置上,确定资产配置的总体性原则及配置方式,推动和建立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二是在资产使用上,明确资产的使用用途,按处置审批程序处置资产。三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使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沉淀,真正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

二、完善国有资产与预算决算管理衔接机制,严格把控资产配置和处置出口。持续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一是按照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各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从严从紧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不得超数量超标准配备资产,发挥公物仓效能,挖掘闲置资产潜力。加大各单位闲置资产归集力度,完善调配机制,建立严格的移交、查验、核对制度。积极搭建公物仓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平台,以实体公物仓为基础、以虚拟公物仓为支撑,推动传统仓储保障向网络平台资源整合保障转变,确保资产投向更加科学、使用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便捷。二是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划转)、捐赠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办理资产移交、接受、划转等手续,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三是按照绩效考评依据,深入研究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收益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各单位管理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县各单位资产进行检查、抽查,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强化资产盘活处置,促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尽快解决资产遗留问题。一是部署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工作,对照资产财务数据、实物情况等逐项清查盘点,利用资产管理系统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进行清单化管理,加强数据动态比对,兼顾当下和长远、存量和增量,做好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与资产业务结合,逐步建立低效闲置资产盘活与配置、处置、运营等挂钩机制,加强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动态掌握资产利用状况,积极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益。二是重点对闲置办公用房、土地等资产形成资产盘活清单,加快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进度,通过资产置换、公开拍卖等灵活处置方式,将闲置的办公用房和土地进行拍卖、调剂、共享使用。三是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依法收取闲置土地占用费,对长期供而不用的土地依法收回,克服被征用土地长期闲置造成浪费。四是对各单位闲置房产、土地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资产清理、登记、分割、划转和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统筹安排和解决,逐一解决相关问题。五是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加强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分类指导,专人负责,压实压紧责任,找出推进问题解决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


康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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